一是冒充公检法,制造心理压迫。该类案件中,不法分子主要瞄准海外留学生群体,利用该群体特别是新入学的年轻留学生对国内司法程序不熟悉、害怕“逮捕定罪”“遣返回国”等心理,通过改号软件伪造来电显示,伪冒“公安局”“检察院”等国内公检法机关官方电话,以涉及“跨国犯罪”“公检法传唤”“若不配合将立即遣返或逮捕”等为由恐吓受害人,控制受害人行为。
一是冒充公检法,制造心理压迫。该类案件中,不法分子主要瞄准海外留学生群体,利用该群体特别是新入学的年轻留学生对国内司法程序不熟悉、害怕“逮捕定罪”“遣返回国”等心理,通过改号软件伪造来电显示,伪冒“公安局”“检察院”等国内公检法机关官方电话,以涉及“跨国犯罪”“公检法传唤”“若不配合将立即遣返或逮捕”等为由恐吓受害人,控制受害人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