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S司机朋友们注意7月30日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通告从2025年8月7日0时起启用火车站片区7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公安部第157号令)第16条第2款规定,从2025年8月7日0时起,启用火车站片区7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。
设备地点
1.金山顺街(东段);
2.金山顺街(火车站派出所路段);
3.金山顺街(站前广场路段);
4.朝阳西路(火车站停车场入口路段);
5.朝阳西路(西客站至站前广场路段);
6.西河路(火车站停车场出口路段);
7.西河路(铁建广场路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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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处主要违法行为
1.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,驾驶人不在现场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;
2.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,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它车辆、行人通行的。
设备地点
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,我大队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设备地点
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8月7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,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文明出行,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。